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及时控制其导致的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工作技术要求。
一、事件现场处置及警戒隔离要求
(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成员和相关专家穿用防护装进入现场了解事件信息、处理污染、评估危害。离开现场时,必须脱去防护装、严格手消毒,不得将污染、可疑污染物带离控制区域,防止污染扩散可能性。
(二)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迅速组织外围警戒人员根据本单位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指定的现场地点、范围和要求布置外围警戒,封闭、隔离现场,控制人员出入。外围警戒人员活动区域在污染区外围,不得进入污染区。
(三)情况紧急和警戒工作需用人力较多时,安全保卫科有权在本单位临时征调人员。较长时日需用人力时,由人事部门提供相应人力资源。被征调人员,除不可抗力外,均须履行相应职责,完成规定任务。必要时,请公安人员进行警戒隔离。
(四)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专家决定外围警戒人员是否需要穿用防护装。需穿用防护装时,由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提供。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或本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人员对外围警戒人员进行防护指导。
(五)外围警戒人员应遵从安全保卫科人员的指令进行警戒工作。与警戒有关的指令一般均需通过单位领导发布给安全保卫科,再由安全保卫科下达给警戒人员执行。其他人员不得向现场警戒人员发布指示。有公安人员负责现场警戒时,服从公安人员的统一指挥。
(六)警戒分为“禁止出入”、“禁入”、“禁出”、“采取防护措施后出入”等。必要时,警戒区可设置标志带。标志带在安全保卫科存放备用。
(七)警戒区无法控制时,立即请示单位领导决定求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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